1月16日生效!Instagram新條款傳可販賣使用者照片挨轟

社羣中心綜合報導

要上傳私人照片到Instagram,你做好自拍照被當成商品的準備嗎?知名行動分享圖片軟體Instagram18日在官方部落格宣佈新的變革,當使用者上傳照片後,就代表Instagram有權把照片用在行銷、開發與服務推廣等商業用途,而且不用付費或另行取得使用者的同意。

▲美胸辣模凱特厄普頓也是Instagram的愛好者。(圖/取自Instagram.com)

這條讓使用者傻眼條款於2013年1月16日生效,Instagram使用者如果不想要提供免費圖片,就只能「不爽不要用」在新的使用者條款生效前刪除帳號

這項變革跟臉書(Facebook)自然脫離不了關係,這也讓即將接手Instagram的臉書有權可以使用原本Instagram用戶拍攝的照片。

美國科技媒體CNET報導此訊息之後,許多Instagram使用者非常不滿,痛批Instagram表面上要保護用戶,私底下卻先斬後奏把使用者提供的照片賣掉,許多人在Instagram官方部落格留言,宣稱將會刪除自己的帳號,跟Instagram徹底分手。

Instagram曾與Twitter有着不錯的關係,後者甚至一度想要併購,但在7月被臉書收購之後,雙方就開始交惡結果Twitter關閉功能,不再讓Instagram使用者從Twitter匯入朋友名單,因爲此舉無異於將Twitter的朋友關係搬到臉書系統;爲此,Instagram也從12月10日起進行反制,讓Twitter使用者看不到Instagram裡的相片,除非前往Instagram網站才能觀賞相片和發表評論。目前Instagram約有1億活躍使用者,Twitter則爲1.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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