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號省總河長令作出部署 組織開展幸福河湖建設

江蘇·中國江蘇網訊 近日,省委書記婁勤儉,省委副書記、省長吳政隆簽發2021年第1號省總河長令,部署全省組織開展幸福河湖建設力爭到2025年全省城市建成區河湖基本建成幸福河湖,到2035年全省河湖總體建成“河安湖晏、水清岸綠、魚翔淺底文昌人和”的幸福河湖。

省總河長令指出,各級河長湖長和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幸福河湖建設的必要性。河湖是生態系統和國土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強富美高”新江蘇建設的空間所在、優勢所在、潛力所在。江蘇依水而生、因水而興,水韻特色鮮明。開展幸福河湖建設,對於推動河湖治理保護方式變革,進一步處理好經濟社會發展與水安全、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水文化關係助力經濟社會質量發展,建設美麗江蘇,提升人民羣衆福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省總河長令要求,各級河長湖長和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牢牢把握幸福河湖建設的基本原則。堅持人民至上,統籌解決新老水問題,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堅持保護優先正確處理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係,不斷改善河湖生態環境和水域生態功能,提升生態系統的質量和穩定性;堅持系統治理,統籌水資源供給、水環境保護、水災害治理,兼顧全面重點、當前和長遠、需要和可能,整體謀劃、綜合治理;堅持改革創新,以空間管控爲基礎,以資源管護關鍵,以功能管理爲根本,推動政府作用與市場機制共同發力,提升河湖治理水平

省總河長令強調,各級河湖長要全面落實幸福河湖建設的主要任務着力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河湖防洪達標率達90%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強化河湖管理,水域和岸線功能分區管控全覆蓋,水域面積穩中有升、水域功能穩步提高,河湖生態普遍復甦,生態岸線佔比達到50%以上,沿河沿湖各類污染源全面管控。傳承弘揚水文化,水文化遺存有效保存率100%,現代水文化形態不斷呈現。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河湖長制組織體系作用,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舉措,研究制定幸福河湖建設的保障措施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協同形成幸福河湖建設的強大合力,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讓人民羣衆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