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個稅彙算開始 個稅改革持續惠及民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近期發佈的公告,2023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以下簡稱“年度彙算”)辦理時間爲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據瞭解,年度彙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後,納稅人彙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並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並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簡言之,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彙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值得注意的是,年度彙算的主體,僅指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彙算。年度彙算的範圍和內容,僅指納入綜合所得範圍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4項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分類所得均不納入年度彙算。
記者瞭解到,爲方便納稅人,稅務機關提供了線上線下多種辦稅渠道。納稅人可優先通過個稅APP及網站辦理彙算,稅務機關將爲納稅人提供申報表項目預填服務;如果納稅人不方便通過線上方式辦理,也可以到線下服務大廳進行辦理。
在稅收減免方面,2023年度個稅彙算也頗具亮點。在2022年新設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的扣除項目之後,2023年1月1日起,又大幅提高了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和贍養老人3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其中,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原來的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這對“上有老下有小”的羣體來說,無疑是利好。
提高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會帶來哪些影響?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教授李旭紅表示,3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提高後,居民稅後可支配收入水平隨之提高,從而可以增加福利、改善民生、帶動消費,助力經濟恢復、市場信心提振。數據直觀體現了減稅帶來的變化。2023年度的稅費“賬本”顯示,在去年實施了提高3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後,減稅規模高達391.8億元,減輕了百姓在民生支出方面的負擔。
個人所得稅是和廣大居民關係最密切的稅種。近年來,個稅改革一系列措施傳遞出明確信號,也就是個稅改革逐步推進、深化,持續惠及百姓民生。2019年開始實施的個稅改革,初步構建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模式,這在稅制改革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自2019年的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至今,已開展過4次彙算,始終保持平穩有序。
個稅改革紅利的發揮離不開納稅人的依法規範辦稅。記者瞭解到,從4次彙算情況看,大多數納稅人能夠如實填報收入和扣除信息,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但稅務部門在覈查中也發現,小部分納稅人通過虛假、錯誤填報收入或扣除,以達到多退稅款或少繳稅款的目的。對於彙算需補稅的納稅人,在彙算期結束後未申報補稅或未足額補稅的,一經發現,稅務機關可依法通過手機個稅APP、網站等電子渠道及其他方式向納稅人送達稅務文書,責令限期改正,並依法加收滯納金,同時在納稅人個人所得稅的納稅記錄中予以標註;如果納稅人屬於“因申報信息填寫錯誤造成彙算多退或少繳稅款”的,經納稅人主動或經稅務機關提醒後及時改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首違不罰”原則免予處罰。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謀劃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個稅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更體現着國家治理的現代化水平。專家表示,未來隨着個人所得稅在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中更加完善,改革發展成果有望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中低收入羣體,進一步改善和保障民生。(經濟日報記者 蘇瑞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