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解讀|金融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開方” 精細化管理破解農業保險服務痛點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 林漢垚 北京報道
爲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學習運用“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經驗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意見》有關要求,服務國家鄉村振興戰略,11月28日,金融監管總局、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聯合發佈《關於推進農業保險精準投保理賠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出臺《通知》可以推動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的精準性,促進農業保險的精細化、科學化發展,完善理賠機制和標準,提高理賠服務質效,最大限度提升投保農戶獲得感。
《通知》細化十項措施
《通知》共計10部分,主要內容有:一是強化投保精準性管理。要求保險公司加強承保信息精準性管理,對集體類業務和規模經營主體類業務分別提出了驗標要求。二是完善理賠機制和標準。要求各地農業農村、林草等部門應及時更新重要保險標的的損失鑑定技術規範,提高損失確定的公信力。三是提高理賠服務質效。支持各地建立農業保險預賠付機制,鼓勵保險公司提高預賠付比例。四是嚴格應收保費管理。鼓勵有條件的省份推動各省級財政部門與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結算模式。五是夯實條款費率管理。要求保險行業加快推進農業保險主要標的示範條款開發和風險區劃測算髮布工作。六是加強數據共享。明確各地財政、農業農村、林草、保險監管等部門應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共享土地承包和流轉、種養殖、防疫檢疫等數據信息。七是規範市場秩序。明確保險監管部門要對各層級保險公司進行綜合考評,加大對保險公司違法違規行爲監督檢查力度,明確遴選應以基層服務能力、合規經營能力爲前提。八是鼓勵科技賦能。持續推進農業保險業務線上化、數字化和智能化,改善農戶投保理賠體驗。九是做好宣傳培訓。要求保險公司加強農業保險宣傳工作、強化協辦業務管理,定期對協辦人員開展培訓。十是推進協同配合。明確各地保險監管、財政、農業農村、林草部門要建立重大問題會商機制,形成工作合力。
據瞭解,2022年,原銀保監會曾出臺《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辦法》,對承保、理賠、協辦、內控等關鍵環節行爲進行規範。同時,指導保險業協會發布種植險、養殖險、森林險承保理賠服務規範,分險種明確服務標準。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辦法》關於投保理賠精準性的規定尚不夠完善,一些規定還較爲原則。《通知》則從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應收保費管理、數據共享等十個方面提出明確工作要求,細化監管規定,更好保障農戶權益。
承保理賠不精準影響農業保險功能
目前,我國農業保險體量大,增速快,服務農戶衆多,我國農業保險規模已躍居世界前列。但在實踐中,與“三農”領域日益增長的風險保障需求相比,仍有較大差距,承保理賠不精準的問題影響了投保農戶獲得感和農業保險功能作用發揮。
因此,《通知》明確,保險公司應加強承保信息精準性管理,對於集體投保類業務,重點審覈分戶投保清單,穩步提升抽查驗標比例,抽查驗標要精準到地塊並留存相關資料備查。對於規模經營主體投保類業務,重點審覈保險標的位置、數量、權屬、風險等信息,確保保險標的精準到地塊。
同時,各地農業農村和林草部門應協助保險公司做好流轉情況覈實工作,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應在全國土地流轉檯賬信息平臺備案。各地應進一步完善耕地、林地、生豬等基礎數據與保險數據的印證對比機制,加強轄內數據收集、積累、統計和分析,密切關注年度間較大幅度變化並及時覈實,嚴把投保信息初審關口。滿足農戶合理投保需求,做到願保盡保。保險公司應在確認收到農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自繳保費後,出具保險單。各地應因地制宜制定農業保險精準投保理賠實施規範,提升農業保險精準投保理賠可操作性。
保險公司還應當完善農業保險查勘制度,制定符合當地農業生產規律的損失賠償標準,對不同作物、不同災情、不同生長階段制定細化的賠付方案。保險公司應及時開展查勘工作,加強定損管理,集中核賠,切實解決理賠難、理賠慢的問題。
各地農業農村、林草等部門則應及時更新重要保險標的的損失鑑定技術規範,提高損失確定的公信力。各地應因地制宜建立由農業專家等組成的地方損失覈定委員會,配合保險公司做好災後查勘定損工作,協調理賠爭議。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引入第三方機構參與查勘定損。
對於理賠服務,《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應依照規定時限,結合自身經營能力,分險種制定理賠週期閾值,嚴禁拖賠惜賠。堅持理賠款直接支付被保險人的工作原則,鼓勵各地對接社保卡“一卡通”等方式支付賠款,提高賬戶信息準確性。支持各地建立農業保險預賠付機制,鼓勵保險公司提高預賠付比例,提升農戶滿意度。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2024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推進農業保險精準投保理賠,做到應賠盡賠”。啓動《通知》制定工作,是保險業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提高農業保險經營管理質效的重要舉措,對實現農業保險精細化管理、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助力農業強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優化資金撥付機制 探索差異化費率
《通知》還規定,各地財政部門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規範保費補貼管理,優化資金撥付方式。鼓勵有條件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推動各省級財政部門與保險公司省級分公司結算模式。對於由各省級財政部門撥付保費補貼的地區,要儘量縮短資金審覈撥付時間,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對於由市縣財政部門撥付保費補貼的地區,各省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市縣財政部門的指導督促,嚴禁挪用,不得拖欠截留,確保資金撥付規範及時、足額到位。保險公司應加強應收保費管理,做到賬實相符。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指出,我國農業保險保費收入主要來源於各級財政補貼,政策性較強,農業保險發展的好壞直接關係到財政補貼資金的功能作用發揮。
在條款費率管理方面,《通知》指出,保險行業應加快推進農業保險主要標的示範條款開發和風險區劃測算髮布工作,提升條款標準化水平,完善費率動態調整機制。保險公司應落實《農業保險精算規定(試行)》相關要求,提高農業保險定價科學性。各地出臺農業保險工作方案,應充分參考行業基準純風險損失率,探索以地市爲單位的差異化費率。鼓勵保險公司開發階梯化保額的保險產品,滿足不同地區、不同主體差異化風險保障需求。
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通知》以提升農戶獲得感爲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針對各方反映較爲集中的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有關問題,打通影響承保理賠的各個關鍵環節,明確細化了包括承保、理賠、賠款支付、應收保費管理等各個環節各方主體的職責,明確標準,強化合作,推動數據共享和信息覈驗,鼓勵科技賦能,規範市場秩序,深入推進農業保險承保理賠工作,提高投保農戶承保理賠滿意度,促進農業保險市場規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