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網紅”魚塘觸電身亡,父母一審獲賠68餘萬元,二審今日開庭

圖爲段宏楠的社交平臺頁面截圖

2020年9月7日,在某社交平臺有600萬粉絲的21歲網紅“宏楠·五道口”觸電身亡,引發網友關注。網紅“宏楠·五道口”本名段宏楠,他的父母隨後以“觸電人身損害責任糾紛”爲由,將魚塘所在位置管理運營的供電公司告上法庭,索要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各項賠償121餘萬元,後又追加承包魚塘者鄭某以及村委會爲被告。

去年12月29日,此案一審宣判,法院判決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長春市城郊供電公司(以下簡稱國網公司)賠償段宏楠父母各項費用共計25餘萬元,判決魚塘主鄭某賠償各項費用計42餘萬元,二被告共計賠償68餘萬元。

今天13點50分,段宏楠觸電身亡案二審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段宏楠父母和周兆成律師(左)

21歲網紅觸電身亡

其父母索賠121餘萬元

段宏楠1999年出生,死亡時21歲,是離異單身的程女士的獨子,其生前經常和他人合拍一些視頻段子,是一名有600多萬粉絲的網紅。

2020年9月7日17時40分左右,段宏楠身亡,公安確認段宏楠系意外觸電導致死亡。對於爲什麼案發兩年後才起訴供電公司,程女士提到,網絡上對段宏楠觸電前到底發生了什麼說法不一。有傳言,段宏楠是釣魚甩杆時觸碰到高壓線後觸電身亡的,也有網友說段宏楠父母訛錢,網友還進行了人肉搜索。程女士指出傳言均不實,決定通過法律手段,以期查明真相。

《非正常死亡戶口註銷通知單》載明段宏楠系因意外觸電原因死亡

程女士與前夫一起,以“觸電人身損害責任糾紛”爲由,將國網公司告上法庭,索要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各項賠償121餘萬元,後又追加承包魚塘者鄭某以及村委會爲被告。

起訴材料顯示,段宏楠父母認爲,證人以及案發時監控視頻等足以證實,段宏楠系在魚塘內路過必經的案發地段發生嚴重漏電事故,段宏楠腳底被電打穿,腳下冒火花,落水後身亡。段宏楠父母認爲造成段宏楠去世的事故,段宏楠不存在故意。

法院一審判決

供電公司、魚塘主賠償68餘萬元

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法院查明,涉案路段電線爲十千伏高壓電,所有權人及管理人爲國網公司。村委會於2004年與案外人崔某簽訂合同,約定將所有權屬於村委會的廢魚坑承包給崔某。2015年,崔某將魚塘租給鄭某,租期十年。

法院認爲,“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速軌道運輸工具造成他人損害的,經營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該條規定高壓輸電線路致人損害,由經營者承擔無過錯賠償責任,國網公司系案涉供電線路的經營者,且沒有證據證明造成的損害系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故國網公司應承擔無過錯賠償責任。

同時法院也認爲,段宏楠作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在雨天釣魚,未能盡到注意自身安全的義務,對損害的發生存在過失,法院酌定減輕國網公司的賠償責任比例爲20%。關於國網公司抗辯稱段宏楠一個月前去釣過魚觸過電構成間接故意。根據現有證據,無法判斷段宏楠第二次去魚塘即構成間接故意,法院不予採納。

關於鄭某辯稱其與段宏楠之間爲好意施惠關係。法院認爲,在好意施惠的過程中,發生符合構成要件的侵權行爲,侵權責任仍成立。法院還認爲,鄭某作爲案涉魚塘的承包人,將廢魚坑改造爲魚塘,且其明知該魚塘內存在高壓輸電線路,應可預見在魚塘內釣魚存在危險,仍同意段宏楠進入魚塘釣魚。鄭某辯稱的設置彩旗及八號線的行爲,未能有效阻止損害後果的發生,法院認爲鄭某存在過錯。

法院根據案件事實及公安詢問筆錄,酌定國網公司承擔30%的賠償比例,鄭某承擔50%的賠償比例,村委會不對該結果承擔責任。

2023年12月29日案件一審宣判。法院判決供電公司賠償段宏楠父母各項費共計256330.2元,判決魚塘主鄭某賠償宏楠父母各項費用計427217元,二被告共計賠償68餘萬元。

魚塘主不服判 決上訴

二審今天開庭審理

段宏楠父母委託的律師周兆成告訴紅星新聞,段宏楠作爲知名網紅,其觸電去世引發網絡極大關注,正是由於被告始終沒有積極解決問題、承擔責任,從而導致段宏楠死亡流言四起,網絡上充斥着各種謠言,反覆持續在網絡上傳播,使揹負喪子之痛的二原告精神上持續遭受嚴重痛苦,並且遭受持續的網絡暴力,所以一審判決也算查清了段宏楠死亡的真相。

周兆成認爲,本案中,段宏楠不是故意觸電,電網公司也要擔責。與之相反,魚塘主人承擔的卻是典型的“過錯責任”。在高壓線下開設魚塘,本身就是風險極大的事情,應當預見到存在漏電、觸電的危險。那麼作爲魚塘主人,應制止他人進入魚塘垂釣,因此需要承擔較大的過錯比例。

程女士提到,一審判決證實,段宏楠並非自己故意引起危險發生,個別自媒體等在網絡上煽風點火,肆意造謠,讓他們不僅痛失愛子還慘遭網暴,“相信二審法院會爲我孩子主持公道,讓逝者不再被抹黑背黑鍋。”

鄭某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程女士告訴紅星新聞,在鄭某提起上訴的情況下,他們原告方也上訴希望法院支持所有訴訟請求,案件二審今天下午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紅星新聞記者 陳卿媛

編輯潘莉 責編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