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紀念日闖慈湖潑紅漆 11獨派成員獲判緩刑2年

本報資料照片

李嘉宇等11人,2018年2月28日到桃園大溪慈湖陵寢,持紅色油漆朝靈柩及周圍潑灑,一審將11人依毀損等罪各判處拘役,二審考量他們因個人政治理念犯案,惡性尚非重大,歷時3年之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後,當知所警惕,都給予緩刑2年宣告定讞。

李等人因認爲先總統蔣中正是228事件元兇,爲訴求臺灣獨立,並表達其等認爲慈湖陵寢系與蔣中正有關之威權象徵,應予清除之轉型正義政治理念,2018年2月28日上午攜帶裝有紅色油漆之塑膠瓶13瓶、及抗議布條前往慈湖陵寢。

李嘉宇等人手持裝有紅色油漆之塑膠瓶接續朝蔣中正之靈柩、遺像及周圍窗簾、牆面、地板等處潑灑油漆、丟擲塑膠瓶,另由周維理手持攝影器材在旁拍攝,並共同毀損蔣中正靈柩、遺像及相框、懸掛遺像之大理石牆面及窗簾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