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孩訴請免養好賭父 法官直接打回票!因爲「不會呼吸了」
2個孩子訴請免除扶養義務,法官直接打回票,因爲好賭父已經死亡。(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遭一對兒女指控,他們從小的印象父親就是好賭,常有人來討債,因此常搬家躲債主,導致他們擔心害怕,也全賴母親獨自面對。父親賺的錢都拿去還債,還多次用謊言向親友借錢,更曾害母親輕生,後來父親拿到退休金後就離家,母親訴請離婚獲准,不滿父親未盡人父之責,依法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阿國的兒女指稱,父親當年沉迷於賭博,賺來的錢都拿去賭博跟還債,還曾謊稱阿公、孩子生病或孩子無錢讀書爲由,向親友們借錢花用,導致母親曾輕生過一次。而父親退休時拿了退休金後,就消失不見不再回家,之後家中有接到銀行催繳電話,更有地下錢莊討債,母親就聲請離婚。
他們不滿父親早年未盡人父之責任,彼此也已經多年未有互動,親子關係根本就早已名存實亡,父親無正當理由,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因此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請求免除他們對父親之扶養義務。
法官認,阿國在今(2024)年9月已經死亡,依法扶養請求權是屬於專屬權,並且不得繼承,因爲本件聲請程序標的(指阿國)已消滅,當事人能力已喪失,兒女即無扶養阿國之義務可言,他們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核無權利保護必要,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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