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嫌辯撿到的 地點記不清

洪男駕駛黑色轎車,載張姓表弟持已兌付的三倍券詐騙臺中多家檳榔攤。(民衆提供/王文吉臺中傳真)

洪姓、張姓2名男子涉嫌持已兌付三倍券消費詐騙檳榔攤,2人雖稱三倍券是撿到的,數量總計10多張,已經全數使用完畢,卻記不得撿拾地點警方認爲2人說法疑點重重,是否疑有銀行人員「內神通外鬼」,已深入追查。

警方研判,洪、張應早就取得已兌付的三倍券,因害怕到一般商家消費被抓包而遲遲不敢使用,一直拖到三倍券年底使用截止前,才刻意從開車到偏鄉,鎖定省道的檳榔攤下手。

新光銀行強調,三倍券兌付作業均依政府相關規定辦理,因商家已報案,12日即已啓動內部調查作業,後續將配合警調調查,並與參與兌付行庫共同釐清

其他銀行行員說,銀行收到商家兌領三倍券現金後,除將款項墊付給請領人,背面會蓋櫃員職章及銀行收付章;約1周內就會將已兌付的三倍券,連同報表送至臺灣銀行集中管理,不會存放在兌付銀行內太久,不太可能回到市面流通

依照規定,臺灣銀行收到商家已經兌付的三倍券,清點後會在正面蓋上臺銀收付章。但是涉詐的三倍券正面沒有臺銀收付章,可能是在新光銀行完成兌付後流出,也可能是送到臺銀尚未核付前流出,但款項早已支出兌付完畢,新光、臺銀的帳可能會對不攏。

資深刑警表示,2嫌使用已兌付的三倍券詐欺手法特殊,且是全國首例,加上2嫌對廢券來源交代含糊不清,不排除有銀行管控不實或監守自盜、內鬼流出等疑點,都必須要深入調查才能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