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小時要價7千!她赴約慘被保全拐到工地硬上 氣炸喊告
一名女子與男子相約旅館進行性交易,卻遭到對方帶到工地逼迫就範。(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郭姓男子去年網約一名女子小婷(化名)進行性交易,但2人相約見面時,郭男對小婷謊稱有物品放在旅館對面的工地要拿,便在工地內強行逼迫小婷發生性行爲。臺北地院審結,依犯強制性交罪,處郭男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郭姓男子2022年2月間透過通訊軟體LINE與女子小婷相約性交易,並表示已找好旅館,約小婷到一處地址見面,小婷抵達後,郭男突然稱有東西遺忘在旅館對面的工地,請小婷陪他一起去拿。
孰料,2人走進工地後,郭男突然強行把小婷推到2樓,不顧小婷的拒絕,將小婷拉到牆邊,強脫下外褲及內褲及親吻胸部,以此方式強行性侵得逞。小婷事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逮獲郭男,經由臺北地檢署偵結起訴。
臺北地院審理時,郭男不否認有與小婷相約性交易,但稱2人是相約性交易,2小時價格新臺幣7000元,他沒付錢纔會被告,再加上那天2人本要約旅館,但他因工作不能離開工地,纔會選擇在工地發生性行爲,當時小婷沒有害怕或掙扎。
法官勘驗小婷的證詞,認定郭男只爲了滿足個人慾望,就對小婷強制性交,明顯未尊重小婷的性自主權,兼衡郭男從事保全工作,經濟狀況不佳等情狀,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