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男取得醫學博士仍不回臺 「閃兵」判刑4月再罰8萬
33歲男子取得醫學博士仍不回臺,「閃兵」遭送法辦,被判刑4月再罰8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33歲男子阿國(化名)在2020年以讀博士爲由申請出境,經移民署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5條之1規定覈准,但就學博士最高年齡爲30歲,阿國因新冠疫情,申請延期返國,卻於期限屆滿時卻仍滯留境外,經區公所發函通知,須於文到3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仍未回臺,遭市府函送偵辦。
法院審理,法官考量,經地檢署合法傳喚,阿國卻沒有到庭,僅以書狀辯稱,他目前是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骨科的規範化培訓學員,培訓期間爲3年,並且請假不易,在明(2024)年8月培訓結束後,他就會返臺。
法官認,阿國明知身爲役齡男子,依法有服兵役之義務,竟意圖避免替代役之徵集,經以就學名義覈准出境後,滯留大陸而未如期返國接受徵兵處理,經區公所催告後仍置之不理,妨害役政機關有效管理役政事務,實屬不該。
法官審酌,阿國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罪後態度等,加上並無犯罪前科紀錄。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意圖避免替代役之徵集,覈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8萬元。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