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成SRF廠不合格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排放標準應達歐盟規範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表示,目前SRF廠有3成不合格,環境部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新標準也未達歐盟規範,呼籲中央加嚴管制。圖/行政院提供
環境部今天在行政院會上提出「全臺垃圾處理和SRF全面體檢、加嚴標準」報告,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表示,目前SRF廠有3成不合格,環境部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新標準也未達歐盟規範,呼籲中央應制定更完善的來源、處理及污染物排放管制,才能讓民衆安心。
蘇俊賓表示,設置SRF廠目的應是處理國內的事業廢棄物,若持續開放大量的塑膠廢棄物進口,也與政策目的不符;臺灣每年進口的廢塑膠將近24萬噸,就算不是直接用於燃燒發電,也排擠臺灣其他不見得需要SRF廠處理的塑料。
蘇俊賓直言,過往常有評論認爲SRF廠被污名化,然而根據環境部資料,國內確實有3成SRF廠不合格,且臺灣的空氣污染排放標準仍較歐盟寬鬆,以粒狀污染物爲例,歐盟標準是每立方公尺10毫克,環境部僅訂每立方公尺30毫克;氮氧化物的歐盟標準是73ppm,環境部訂100ppm,「歐盟標準只跟一半,無法化解民衆疑慮。」
蘇俊賓表示,他肯定環境部願意全面體檢SRF廠並提出管制規範,但空污排放標準還有加嚴必要,環境部最起碼要訂出比照歐盟的規範來把關,「不要只做8成,剩下2成也要繼續做下去。」
此外,環境部報告指出,2017年起全國各縣市焚化爐陸續進入整改過渡期,每年約有9至17萬噸垃圾須進掩埋場,目前仍約有73.4萬噸裸露垃圾待處理。
蘇俊賓表示,環境部原先補助或輔導各縣市興建大型焚化爐,目的是處理家戶垃圾,有餘裕才處理事業廢棄物,但在各縣市焚化爐能量不均下,卻缺乏中央跨縣市協調機制,造成各縣市焚化爐處理事業廢棄物的比例高達10%至64%,每年處理約172萬噸事業廢棄物,顯不合理。
蘇俊賓說,全國各地掩埋場目前裸露垃圾高達73.4噸,實際上可能不只這個數字,尤其掩埋場因爲沼氣關係,發生火災機率相對較高,希望環境部在焚化爐整改的過渡時期,優先提供資源,協助地方政府添購紅外線熱顯像儀或氣候條件預警系統,並針對消防管線佈設及汰換,搭配整體的垃圾處理方案纔會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