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應民意!蘇貞昌:老車符合出廠排放標準不強制淘汰
淘汰老車議題曾引發爭議,環保署28日在行政院會報告,政府對車輛的管制,是以改善污染排放爲目標,車輛符合出廠時的排放標準,就可以正常使用,並無強制淘汰車輛的規定,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強調,「只要車輛符合出廠時排放標準,就可以正常使用,不再強制淘汰」。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過去政府爲改善大型車排放污染而訂定了淘汰年限,引發民怨,「今天提出的精進方案,已調整方法,只要車輛符合出廠時排放標準,就可以正常使用,不再強制淘汰」。他解釋,對於無法符合排放標準之車輛(估計約2萬輛),也提高汰舊換新補助額度,「我們用更體恤人民的作法,擴大補助範圍或加碼補助,提供信貸、利息補貼,再加上降低貨物稅,來減輕人民負擔,鼓勵更新,達到空污減量的終極目標」。
環保署說明,去年8月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正公佈後,引發車主認爲政府要強迫出廠10年以上車輛淘汰的誤解,政府除已多次澄清外,經評估原估計的8萬輛大型柴油車中有約50%(4萬輛),因柴油品質提升及維護保養良好,已可符合4期排放標準,另有約25%(2萬輛),透過調修燃油控制系統或加裝污染防制設備亦可符合標準。
環保署指出,考量國內每年大型柴油新車供應量,在空氣品質改善目標不變下,調整執行策略並已研擬6項精進方案,從108年至111年鼓勵約2萬輛不符合標準的車輛汰除及2萬4,000輛進行污染改善。
針對大型柴油車的管制,環保署強調,是以輔導改善減少空氣污染物排放爲主,政府絕對沒有要消滅老車,只要車輛符合原出廠時的排放標準,就可以正常使用,並不會強迫該等車輛淘汰。
環保署修訂「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補助辦法」中,由單純補助1~2期大型柴油車汰舊,修訂爲補助1~3期大型柴油車單純汰舊、汰舊換新或換中古車均可申請補助,每輛車最高補助由35萬提高到65萬;修訂「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補助辦法」,新增補助大型柴油車調修燃油控制系統,金額5萬元以下,依實際調修費用全額補助,超過5萬元以上的費用,給予50%的補助,每輛車最高上限10萬元,或加裝其他污染防制設備,最高每輛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