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外交官遭立陶宛驅逐 陸:保留反制權利
大陸與立陶宛的關係持續探底,在大陸外交官遭驅逐後,大陸外交部昨日指控立陶宛「嚴重違反一中原則」,強調「保留對立方採取反制措施的權利」,並對立陶宛即將上任的新政府喊話,盼「以實際行動恪守兩國建交公報中所作政治承諾」。
上週五立陶宛以違反「維也納公約」爲由宣佈三名大陸外交官爲「不受歡迎人物」,限期一週離境,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昨天發表談話,「對此粗暴挑釁行徑表示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發言人強調,「立方在涉臺問題上嚴重違反一箇中國原則」,導致雙方關係陷入嚴重困難,「中立關係降級三年來,立方反而變本加厲,一再破壞雙邊關係,中方保留對立方採取反制措施的權利」。
立陶宛雖未明確公佈驅逐大陸外交官的理由,但法新社報導,十一月中旬波羅的海之瑞典海域內有兩條海底電纜被切斷,其中一條連接到立陶宛,事發時大陸貨船「伊鵬三號」停泊在周遭海域,由於臺立關係及大陸船隻疑似涉及參與破壞電纜,大陸與立國關係出現緊張。
二○二一年立陶宛退出大陸與中東歐「十七加一」機制,並允許我方設立「駐立陶宛臺灣代表處」,創下在中共邦交國以「臺灣」爲名設處紀錄,北京則召回大使,並將雙邊關係降爲「代辦級」。該代辦處今年罕見未舉行「十一」招待會,近日並由「代辦處辦公室負責人」孫傳智出面接待立國首都前市長。
立陶宛將政黨輪替,新政府的準總理帕魯克斯曾說允許以「臺灣」名義設處是「重大外交錯誤」,將推動恢復與大陸的關係。
林劍昨天下午批評立陶宛「看守政府」粗暴挑釁行徑,並指注意到多名立方政要表達改善雙邊關係的願望,「希望立陶宛新政府以實際行動恪守兩國建交公報中所作政治承諾,堅持一箇中國原則,推動雙邊關係重回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