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起 北京交管局實施"學法減分"

中國青年網北京3月30日電 日前,記者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獲悉,爲充分發揮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制度教育引導、鼓勵守法的正向激勵作用,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進一步提升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按照公安部總體部署,自2021年3月30日起,北京市將實施接受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改革措施

學法減分”主要有3種減分途徑,即參加網上學習考試減分,參加現場學習考試減分,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分。鑑於疫情防控特殊情況,我市暫時只開通網上學習考試減分途徑。

凡持有北京公安交管部門核發機動車駕駛證且符合申請條件的駕駛人,註冊並登錄“交管12123”APP,通過“業務中心”的“學法減分”模塊,完成網上學習且考試合格的,一次可減免1分,一個記分週期內累計最高減免6分。本記分週期內有兩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計記分已達到12分等7種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請。

參加網上學習,需在3日內累計學滿30分鐘,每次學習時間不少於5分鐘,完成學習後在7個工作日內申請參加考試。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考試不合格的,可以在24小時內補考兩次,逾期或補考不合格的需重新申請學習。

機動車駕駛人在“學法減分”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情形的,經查證屬實的,將作廢駕駛人記分週期內學法減分記錄,恢復已減免記分,並列入黑名單庫,在3個記分週期內不再允許參加學法減分,公安機關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交管部門提示,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後,符合減免記分條件的,在駕駛人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而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行爲時作不記分處理。

附:不能申請“學法減分”的7種情形:

1.在本記分週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個記分週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3.在最近三個記分週期內,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或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4.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5.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爲記錄的;

6.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

7.機動車駕駛人蔘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