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億元誰買單? 張兆順:最快週五對蔡友才提民事求償

兆豐董事長張兆順。(圖/記者徐珍翔攝)

記者許雅綿臺北報導

豐銀紐約分行遭到美重罰57億元,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21日上午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最快週五董事會通過後,就會向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提出民事求償。

針對兆豐案,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21日在財委會上表示,2010至2012年巴拿馬分行就有5大缺失,包括違法洗錢防制、存款開戶未確認身分、對可疑交易法未留資料控管、匯款依法留存受益人資料、無獨立法遵長等,詢問金管會2012年至2015年是否有對兆豐銀裁罰丁克華表示,「據我所知,是沒有。」

黃國昌指出,2016年兆豐銀遭美重罰57億元之後,金管會發現相關缺失後,再重罰1千萬元;但在2010至2012年兆豐銀有缺失後,金管會卻沒裁罰、追究任何責任,「先前問題發生,金管會想私下搓一搓,後果就是2016年被罰了新臺幣57億元。」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圖/記者李毓康攝)

至於兆豐金跟蔡友才的求償進度?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表示,19日收到財政部公文預計最快在週五兆豐銀董事會通過後,就會向蔡友才提出民事求償。

黃國昌進一步表示,截至目前爲止,兆豐金都還沒有向蔡友才提出假扣押,如果蔡友才、相關應負責人脫產怎麼辦?張兆順表示,兆豐的律師建議,等到提起訴訟時,一併提出假扣押較妥當。

黃國昌質疑,爲確保債權,本來就可以在進入訴訟程序前,提出假扣押的請求,「兆豐委任哪個律師,我勸告不要找那位律師去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