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年度勞保年金給付將調整 預估66萬人受惠

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5之4條規定,以領取年金年度爲基期,當中央主計機關發佈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就會依該成長率調整勞保老年年金給付金額。

勞動部勞保局普通事故給付組長劉秀玲表示,勞動部已覈定公告,將調整在2011年、2012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共5個年度請領的勞保年金給付金額,調幅分別爲7.4%、5.31%、7.4%、6.74%、5.31%;其他年度請領者,因CPI累計成長率尚未達5%,所以將繼續累計、不予調整。

勞動部表示,依照往年作法,調整後6月入帳時會有2筆金額,一筆爲原本給付金額,另一筆是新增的金額,後面會備註「物價指數調整」,讓民衆暸解勞保年金調整的狀況,但從7月開始,兩筆金額將會合併成爲同一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