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歲罹病男恐需長期臥牀 幹了這些壞事!一對兒女都不養他

65歲罹病男恐需長期臥牀,因爲幹了許多壞事,讓一對兒女都不願意養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對兒女指控父親阿國(化名)愛賭導致入不敷出,時常舉債還欠款不還,地下錢莊常半夜登門索討,面對對方的惡形惡狀,讓他們終日惶恐不安,父親還因充當砂石業者人頭負債數百萬元,甚至後來都不工作只會賭博,回家討不到錢就家暴,他們不滿父親種種惡行,因此訴請免除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孩子們指稱,父親工作所得不夠自己花用及賭博,母親爲扶養他們,就去當洗碗工人,還到工業區清掃辦公大樓,入夜關燈之後,就將家裡大門深鎖,讓他們躲在臥室裡,母親在工廠上大夜班。

父親還把住家房地拿去抵押借款,供自己花用又欠款不還,祖母認爲父親不能守成,便將該房地產權過戶給哥哥,再藉哥哥名義重新辦理低利貸款,清償父親的抵押借款債務,貸款本息由他們負擔清償。

不料,父親在2003年將母親毆打成傷,哥哥知道後便質問父親,卻被出言威脅要到當時服役部隊舉發,要讓他無法順利退伍。經員警勸說後母親才聲請保護令,父親收到法院傳票竟心生不滿,一直找母親麻煩,令母親不敢獨自在家,每天爲了躲避父親,就到公園或涼亭枯坐,等到妹妹下班時再一起回家。

父親甚至後來就不再工作,每天外出就是賭博,輸錢後回家對母親大呼小叫索討金錢,如有不從便遭到打罵。民事通常保護令核發後,加上弟弟退伍返家,父親就不敢再動手毆打,卻改以破口大罵、摔毀物品等行爲恐嚇,母親也心生恐懼多次報案。

母親最終因爲身心受到重創,已對父親徹底心寒,便提起訴訟請求判決離婚獲准,哥哥爲了維護母親及妹妹,時常與父親發生衝突,他們自幼活在暴力之陰影之下。

父親現在已年滿65歲,因罹患疾病恐需長期臥牀,已沒有工作能力,名下也無財產可供維持生活,父母離婚後,父親與他們鮮少往來,但因接獲社工通知,父親日後醫療照護費用,應由他們負擔,因此訴請依免除扶養義務。

法官審酌,阿國確已不能以自己之財產及勞力所得維持生活,有受扶養之必要。但阿國長期家暴,導致孩子們自幼生長於受虐之環境,也未盡身爲人父之責。日前依法宣判,免除他們對阿國之扶養義務,爲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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