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家冰品腸桿菌超標 遭罰18萬
今年度的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稽查專案,食藥署在371家現場調製飲品及冰品業者中抽驗408件飲品、冰品及其原料,查覈項目包含GHP(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食品業者登錄、保存來源文件、產品責任險、產品抽驗、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等5項。
其中包含清原芋圓(雲發商行)、清原芋圓(伊丸商行)、COLD STONE、鮮芋仙中山旗艦店、甘蔗媽媽(金霖企業社)、阿義鳳梨冰(旺旺萊商行)等知名業者都被驗到腸桿菌超標,總計6家店各被依違反《食安法》第17條開罰3萬元。
此外甘蔗媽媽、阿義鳳梨冰還因爲總咖啡因等標示未清楚揭露,再遭食藥署開罰。其他標示出問題的店家還有麻古茶坊、鬍子茶等飲品店,大多是因爲總糖量、總熱量等資訊未揭露所致。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表示,標示出問題的店家共26家,其中最誇張的一間是販售檸檬紅茶,其標示的總糖量爲2顆方糖,但經實測後卻發現含糖量高達12顆方糖。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安法》相關規定,未依「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的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標示者,是違反《食安法》第25條第2項,依同法第47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