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新制 自備環保杯省5元

連鎖速食店業者於明顯處標示的「自備飲料杯省5元」字樣。(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7月環保及農委會有相關新制實施。自7月1日起,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在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須提供與未自備飲料杯至少5元價差,希望能借此減少一次用飲料杯用量。另境外聘僱的漁工最低工資將調升爲美金550元。

除了提供5元價差吸引民衆自備環保杯外,爲建立循環杯借用服務,環保署公告的「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也要求,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須免費提供循環杯借用服務,2023年至2025年應提供服務的門市比率分別應達5%、10%及30%,一次用飲料杯年度減量率則須分別達15%、18%及25%。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副執行秘書魏文宜表示,雖然該實施方式從7月1日起施行,但初期會先用勸導方式,畢竟目的爲減少一次用飲料杯,若違反該規定,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元至6000元罰鍰,經限期改善,仍未完成改善,還可按日連續處罰。

此外,爲提升境外聘僱船員薪資待遇,農委會規定7月1日起,境外聘僱的漁工最低工資調升爲美金550元,國內仲介也要在今年底前取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資格,境內、外仲介資格一致;另爲提升國產飼料供應量能,今年第2期作起放寬種植飼料用玉米申請契作獎勵金。

另爲提供僱主及移工便民申請機制,勞動部從7月1日起建置移工可以自行查詢個人聘僱許可及轉換僱主或工作許可函文,以杜絕不肖仲介趁機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