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件化粧品違規 誇大不實逾5成 桃園開罰超過300萬元
耶誕節即將來臨,民衆常選購化粧品送禮,桃園市衛生局今年查覈網路及市售化粧品,共裁處88件違規,其中50件虛僞誇大或宣稱醫療效能,另24件未依規定標示,還有14件未完成產品登錄即販售,金額達300多萬元。(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耶誕節即將來臨,民衆常選購化粧品送禮,桃園市衛生局今年查覈網路及市售化粧品,共裁處88件違規,其中50件虛僞誇大或宣稱醫療效能,另24件未依規定標示,還有14件未完成產品登錄即販售,金額達300多萬元。
衛生局指出,化粧品外包裝或容器應依照《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明顯標示品名等10項相關資訊,常見違規爲沒有標示「品名」、「全成分名稱」、「批號」、「輸入產品之原產地(國)」等。另輸入的化粧品也應該以繁體中文標示,且販售前應完成產品登錄,違者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衛生局舉例,不少代購業者會從日本、大陸進口物品來臺販售,包裝卻僅有簡體中文或是外文,就與法規不符。此外也會漏了上網登錄,這些都是常見違規態樣。
此外刊登化粧品廣告也應避免誇大,或宣稱醫療效果,如抑制雄激素落髮、活化毛囊細胞、豐胸、皺紋填補、幫助脂肪分解等文字,違者可處60萬元至500萬元罰鍰。衛生局提醒,購買化粧品應注意「停、看、聽」,包含「停」下衝動,仔細思考廣告合理性。「看」則是看清日期等相關資訊,避免買到過期,或是無法溯源的高風險產品。勿「聽」信誇大不實、宣稱有醫療效能產品。
衛生局提醒業者多加註意法規規範,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首頁,尋找化粧品衛生教育資訊專區「會粧不會裝」查詢,或撥打化粧品諮詢專線(02)25217350,維護消費者知的權益且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