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歲前總統府資政徐立德與小35歲音樂家婚姻 二審準離

▲徐立德。(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高齡88歲的前總統府資政徐立德,2013年間與小自己35歲的陳姓音樂家結婚。但徐立德的第二春僅維持2年,雙方2015年間就分居,徐立德並訴請離婚。一審不準,徐立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25日以「兩造之婚姻發生難以回覆破綻」爲由,改判準雙方離婚。可上訴。

徐立德學經歷豐富,擁有美國哈佛大學公共行政碩士韓國慶北大學經濟學榮譽博士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榮譽法學博士學位,並曾任臺灣省財政廳長、財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經建會主委行政院院長、總統府資政。

他的元配劉勤生2009年過世,徐立德在幾年後尋得第二春,先被媒體拍到與小他35歲的陳姓女音樂家當街親吻,2人沒多久就在2013年6月間結婚。但2人的婚姻維持不到2年,徐立德在2015年初就搬出住處,與陳女分居並轉與兒子居住。2016年底,2人撕破臉,徐立德訴請離婚。

徐立德起訴理由指出,2016年8月間,陳女與父母發生糾紛,但陳女竟多次怪罪徐立德,還主動提出離婚之想法。同年12月間,陳女婚前之私事經父母批露見諸於媒體報導後,陳女就開始有自殘行爲,並向徐立德情緒勒索。徐立德認爲自己年老,難以承受,婚姻已生有破綻,故訴請離婚。

一審士林地院審理後,並未判準離婚,駁回徐立德請求。徐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爲2人分居初期仍有互動,但自2016年8月陳女與父母發生糾紛後,陳女心生怨懟,並主動提離婚,還嘲諷徐立德將因無須扶養陳女而感到歡欣;徐立德也接受被陳女離婚之請求,2人婚姻開始出現破綻。一直到同年12月間的媒體報導出現,雙方更加無維持婚姻的意願。而2人於2016年4月分居後,甚少互動,最後相約見面是1年多後的2017年7月間,最後更只在2019年3月在醫院偶遇,可知2人婚姻發生破綻後,均無積極維持婚姻之作爲,已無回覆之望,高院因此判準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