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死黨相約出遊 男大生:誰先上?灌醉女網友硬上還內射

張姓男大生揪高中死黨出遊,將女網友灌醉後還問:「誰先上?」予以性侵得逞。(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中一名張姓男大生與7名高中死黨相約出遊,先去接了19歲女網友桂桂(化名)後,當晚在臺南入住民宿,衆人飲酒狂歡,桂桂不勝酒力喝茫,張男與黃男等4人就將她擡到2樓房間時,張男竟起色心,還先問死黨們:「誰先上?」

張男見桂桂醉茫躺在牀上,不僅脫掉她衣物,還予以性侵得逞,桂桂迷迷糊糊中,發現自己被侵犯,雖想極力反抗,卻因喝太多酒,而無力抵抗。桂桂清醒後,把被張男侵犯的事情告知其中2人,她忍着悲傷的心情,與其中3人前往藥局買「事後避孕藥。」桂桂後來只要一想到就淚崩,最後不再隱忍、憤而提告。

法官審理,桂桂向法官表示,那天晚上大概10點多在客廳喝酒,張男灌我過酒,之後我沒有力氣,就有人擡我上樓,張男還說「誰先上?」然後,還有人人跟他說「不要內射」,最後,只剩張男跟我在房間裡,沒想到張男就脫我褲子。

我雖然還有意識,但就是沒有力氣,就只有印象他有做「這件事(指性侵)」,直到早上我醒來時,發現下半身被脫光,下體、陰道那裡有異樣感,我的褲子在我左腳邊,張男的褲子也在那邊。我下樓後跟其中2個男生說被張男性侵,他們則說:「去買事後藥吃,會比較保險一點」,隨後有3個人陪我去藥局買藥。

張男則辯稱:「喝醉了,完全都不記得」。法官認,張男與桂桂初次見面就是與衆人共同出遊,張男竟僅爲逞一己私慾,利用衆人放鬆、飲酒後,他與桂桂同處一室的機會乘機性交得逞,對女性之身體自主權及性自主決定權毫不尊重,危害女性人身安全及社會治安甚鉅,更造成桂桂精神莫大痛苦。

且張男事後矢口否認犯行、未見悔意,也未與桂桂達成和解,一審被依乘機性交猥褻罪,處有期徒刑4年。張男不服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法官審酌張男事發時未滿20歲,初次見面即與衆人一同出遊,本應互重相處,竟僅爲逞一己之私慾,利用衆人放鬆、飲酒後與A女同處一室的機會,對A女做出乘機性交犯行,雖於一審時否認犯行,但在高院審理時坦承認罪,且已與A女及其母親達成民事調解,並給付調解金額完畢。

日前依法判決,一審原判決關於所處之刑部分撤銷。張男所犯乘機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3年內,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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