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張假信用狀詐臺新銀15億 北檢今起訴誌富負責人及特助

英屬維京羣島商志富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孟博等人,2021年至2022年間,涉嫌持92份由越南農業鄉村發展銀行(ARGI)開立的信用狀及不實海運提單等文件,將不實遠期信用狀賣斷給臺新銀行,不法獲利15億餘元。臺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嫌銀行法之詐欺銀行等罪嫌,起訴王孟博與特助葉佳浩,另對志富公司越南籍董事呂光平發佈通緝。

檢方查出,2013年起,志富公司開始與臺新銀行有金融往來,雙方合作多年,王孟博認爲,志富歷年與臺新銀行交易金額甚鉅,已取得信任,依信用狀慣例,銀行不需審查交易文件的真實性。

檢方指出,2022年間,王孟博及呂光平等人,持着由越南某銀行開立的信用狀、不實海運提單、不實裝箱單及不實商業發票等文件,以資金週轉運用爲由,將遠期信用狀賣斷給臺新銀行。

檢方指出,臺新銀行認定,王孟博等人提出相關單據爲真實交易,便同意買斷92份信用狀,扣除相關手續費及保險費等費用後,撥款美金4777萬4439.45元,摺合新臺幣約15億4311萬4394元,至志富公司於臺新銀行的帳戶。

檢方指出,臺新銀行買下信用狀期間,發現交易金額持續增加、志富公司帳戶中的多數款項匯往越南的銀行,因此對志富公司進行徵信。對此,王孟博及葉佳浩謊稱,因三角貿易緣故,資金由呂光平所屬的越南集團統一調度,再由呂向澳洲購買木材。

2022年1月間,王孟博再推由葉佳浩傳送5份僞造的匯款水單,提供給臺新銀行,讓銀行方面誤信三角貿易一事爲真。

全案經臺新銀行告訴調查局移送北檢指揮偵辦。今年1月間,北檢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4處,訊後依涉犯銀行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王孟博、特助葉佳浩,另李姓妻子與郭姓員工請回。臺北地院審理,裁定王羈押禁見、葉以15萬元交保。北檢今依涉嫌銀行法之詐欺銀行等罪嫌,起訴王孟博與葉佳浩。

英屬維京羣島商志富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孟博(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英屬維京羣島志富公司特助葉佳浩。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