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風暴」延燒 馬國星報道歉息衆怒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馬來西亞「星報」(The Star)刊登美國歌手艾莉卡芭朵(Erykah Badu)的「阿拉」紋身照片,引起大馬內政部不滿,星報2月28日在報紙刊登啓事,向穆斯林讀者道歉。

▲馬來西亞《星報》刊登美國女歌手艾莉卡芭朵的「阿拉」紋身照片,內政部召見《星報》解釋。(圖/starpulse)

星報27日當天副刊登出艾莉卡芭朵左右腋下旁各有阿拉伯文的「阿拉」字眼紋身,對回教徒來說,這種作法是褻瀆神。當日下午大馬內政部隨即傳喚總編輯、執行編輯及高級編輯,要求星報在1周內提出書面解釋,闡述爲何刊登紋有「阿拉」字眼的照片。

「阿拉」字眼一直都是大馬社會最敏感的課題,除了伊斯蘭教穆斯林外,其他單位都不得隨意使用這個字。相似的事也發在去年12月,大馬華文報「南洋商報」因配合「理性探討伊斯蘭教刑事法」系列專題報導,使用阿拉經文「Kalimah Allah」字眼的圖案標誌作爲版頭設計,因而觸怒內政部,導致南洋商報必須在隔日刊登道歉啓事。

另外,在2009年時,基督教出版物天主教週報先鋒報」(Herald)、「沙巴天主教」和「今日沙撈越天主教」因使用「阿拉」字眼,也引起馬來社會軒然大波。最終高等法庭雖裁決上述宗教媒體可以使用「阿拉」字眼,但前提是必須在封面註明「只限基督教徒」,但還是引起部分穆斯林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