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湯哥不爽被說「遺棄」舒莉 爲顧形象怒告求償15億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阿湯哥湯姆克魯斯(Tom Cruise)雖擁有舒莉探視權,但他因忙於拍戲和愛女分隔兩地3個月,兩家雜誌都在封面用斗大的標題指他「遺棄」舒莉,爲此憤而提告並求償15億元臺幣

湯姆克魯斯7月與凱蒂荷姆斯離婚,但擁有6歲舒莉的探視權,但他只看過女兒2次,3個月來忙於在倫敦拍片,7月底出版的《Life & Style》雜誌與10月初出版的《In Touch》都指他遺棄女兒,有失父職,這讓他相當不滿,訴狀中表示:「我深愛女兒,從來不曾遺棄她。」

▲阿湯哥不爽雜誌指他遺棄舒莉,憤而提告。(圖/達志)

湯姆克魯斯向兩雜誌同屬的「Bauer Publishing」出版集團求償約15億元臺幣,還附加誹謗名譽與侵犯隱私的懲罰。他2001年因《Bold》稱有他的男男性影片被求償30億臺幣,最後對方認錯,他撤銷告訴;2003年被同志A片男星聲稱和他有同志情,他求償3億臺幣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