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妻「師鐸獎退休女師」遭劫殺…兇嫌更四審逃死刑 丈夫落淚:對家屬不公

男子劉志明10年前隨機強盜、性侵殺害曾獲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劉男五度判處死刑,今更四審宣判,合議庭卻認定劉男搶劫2000元部分欠缺證據補強,劉男犯行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撤銷改判無期徒刑。

女教師丈夫張介能煎熬10年,殺害妻子的兇嫌五度判處死刑,卻到更四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今下午現身受訪,講到激動處一度落淚,今天判決結果讓他躲過死刑,「對家屬公平嗎?」

受害的女教師,退休多年,任教時曾獲特殊優良教師,與張育有2子1女,原本幸福和樂的家庭,卻因劉男惡行破碎。

張介能外出都揹着妻子遇害當天的小包,裡面還留有妻子的帽子、耳機等貼身物品,每一樣都由張以夾鏈袋仔細包好,張表示,這是唯一重要證物,就算拉鍊壞了,他也不惜修復保存。

他說,這10年來只要他有空就會出庭,有次法官卻要他舉證妻子被搶多少錢,還幫劉男硬凹當時不算計劃性搶奪、殺人,他拼命找存摺、發票舉證,明明行車紀錄器就錄下包包被打開、零錢掉到車上的聲音,法官卻仍爭執這一點,最後仍被認定無效。

他說,劉從案發前就帶着削短的榔頭,先在哈囉市場外等候,鎖定他妻子後,騎車尾隨至車旁,確認車內只有1人,趁妻子不備下手犯案,「這一切難道都不算計劃性搶奪、殺人」嗎?

今天聽聞宣判結果,張介能一度「差點失控」,但最後忍住情緒,不要讓憂鬱、躁鬱症狀左右,他說,這幾年來,劉男有法扶基金會派任3名律師,他只有犯保協助指派1名律師協助。

他爲了讓自己長期抗戰,逼自己參加馬拉松,維持體能,就是爲了跟劉撐到最後,爲了更四審,他特地自費再多請一位律師,沒想到竟然迎來失望的判決結果。

張介能說,劉在鑑定時,高雄榮總就出具報告,劉男性犯罪再犯率52%,後續兩次鑑定也指劉男無精神相關問題,並指「教化與否的判斷是法官的責任」,法官卻無視,還把責任推回給鑑定單位。

他說,國外廢死是搭配終身監禁,劉男47歲犯案,被判無期徒刑,按照假釋條件,最快60多歲就能出獄,簡直縱虎歸山,「臺灣根本沒有廢死的條件。」

妻子遭兇嫌劉志明殘忍殺害,張介能始終保護愛妻的隨身花布包,把它當作重要證據,沒料事與願違,最終仍等不到被害人的正義。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