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鐸獎女師遇劫慘死 5度判死兇嫌更四審躲過死刑判無期

高雄男子劉志明7年前涉持鐵錘擊殺素昧平生的退休女教師,並劫財、性侵得逞,五度判死,最終更四審逃過死刑。圖/本報記者翻攝

男子劉志明10年前隨機強盜、性侵殺害曾獲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法院一審至更三審都判劉死刑,全案走了近10年,今更四審宣判,劉被依強盜殺人罪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2014年12月3日,劉志明因和女友提分手,當天騎機車帶着鐵槌要去找女友,經過高雄左營哈囉市場,見到退休女教師開車門,打算搶走車輛代步,卻以鐵錘重擊女教師頭部,自己坐入駕駛座,再將女教師拖入後座。

劉男原想發動車輛,卻因暗鎖發不動,憤怒拿鐵槌猛擊女教師,並涉嫌指侵,還將女教師乳頭咬掉吐在車內地毯,劫走錢包裡的2000元后揚長而去,案發8小時後警方纔發現女教師陳屍車內。

一審劉志明被依強盜殺人、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死刑,其中強制性交部分判10年因檢方、劉志明未上訴確定,劉發監執行,強盜殺人部分則歷經多次更審,歷審法官都認爲劉志明手段殘忍,5度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2022年最高法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爲劉涉嫌搶走女教師2000元部分仍未善盡調查,判死理由欠缺完備,有再調查釐清必要,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本案更四審開庭時,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在律師陪同下均到庭,劉志明辯護人則爲知名律師黃致豪領軍,張在開庭時多次表達判死願望,喊話法官「爲什麼臺灣司法對加害人這麼優厚」、「懇求法官考量被害人心情」。

最終合議庭再將劉志明送量刑前調查鑑定,歷經近1年等候,今上午迎來更四審宣判,劉視訊出庭,強盜殺人部分,合議庭最終判劉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民事部分,女教師家屬求償1664萬餘元,高雄地院審理時,劉志明同意家屬請求,一審法院依據家屬請求金額全數照準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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