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入境前21天內曾到過外國的內地、港臺地區居民禁入澳門

(原標題澳門入境前21天內曾到過外國內地港臺地區居民禁入澳門)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22日刊登行政長官賀一誠的兩項批示,自23日零時起,所有在入境前21天內曾經到過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的內地、香港臺灣地區居民,禁止進入澳門。

批示中說,基於公共利益,尤其是防治疾病、緊急救援,以及維持澳門正常運作或居民基本生活所需例外情況,澳門衛生部門可豁免上述所指人士遵守有關措施

批示還提到,自23日零時起,不擁有中國內地、香港和臺灣地區居民身份的非本地居民,倘在入境前21天在內地逗留,且屬家庭團聚或其他與澳門有密切聯繫的例外情況,經衛生部門事先批准方可入境。

澳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當天還公佈,考慮到有部分人士可通過在內地隔離14天而規避回澳隔離21天的可能性。爲堵塞漏洞,嚴防疫情,入境前21天曾到外國或香港的人士須21天醫學觀察。(總檯記者 肖中仁

編輯 王藝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