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看板非法設置遭檢舉 工務局這樣說

罷韓團體在高市中正、和平路口的罷韓大看板遭民衆檢舉違法,28日工務局發文要求當日下架,依法提出申請後纔會准予懸掛。(臺灣基進提供/袁庭堯高雄傳真)

罷韓團體28日聲稱懸掛在高市中正、和平路口的罷韓大看板遭工務局發文限定當日自行拆除。工務局強調,不是不讓罷韓團體掛廣告,但該廣告沒有事先申請,依法要求先卸下,待該團體補申請許可後纔會准予懸掛。

「請韓國瑜交出選舉廣告看板清冊!爲什麼他可以我們不行?」臺灣基進新聞輿情部副主任張博洋批評,韓國瑜選市長及總統時也到處掛看板,不解爲何有「差別待遇」。

工務局解釋,罷韓看板爲有骨架的「樹立式」看板,與罷韓團體所指、韓的建物外牆競選帆布不同,不能相提並論。至於罷韓團體質疑,爲何該處去年可架設總統蔡英文的廣告帆布,工務局則迴應「因爲當時沒人檢舉」。

工務局公文內表示,該廣告招牌未經申請許可擅自設置,依建築法第95條之3規定,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未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命自行拆除。逾期未辦理,工務局將依相關規定辦理。

工務局建管處第七科表示,今日一早接獲大量民衆陳情,甚至有人親自送陳情書到市府,檢舉罷韓看板違法。經瞭解,罷韓團體沒有依「高雄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事先申請許可就逕自懸掛。此外,該條例也限定,捷運系統周邊不可設置「屋頂樹立式」廣告,高度也不得超過6公尺。

但工務局指出,罷韓廣告仍有解套空間,「高雄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19條規定,廣告看板若對提升街道風格、都市景觀有幫助,經申請並經廣告物審議會審查許可者,得不受限制。五福、中山路口百貨業者的廣告物超過原法規標準,但因具備設計、造型感,經申請、審議後准予合法設置。

高市府對此事迴應,罷韓團體莫以政治陰謀論轉移自己無視公共危險風險,引起市民反感的心虛。市府尊重基層公務員依法行政,不接受特定團體政治化的施壓,市長與市府團隊此時此刻全心專注防疫與市政工作,請特定團體不要把自己漠視法規的錯誤政治化,以政治陰謀之名行公共違章關說之實,法律不因政治訴求而擁有特權。

新聞局長鄭照新也在臉書批罷韓團體搞「特權意識」,強調「申請就可以解決的事情,照規矩來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