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搭建廣告 屋主自行卸除罷韓看板

位於高市五福中華路口懸掛的第二面罷韓看板稍早由罷韓團體自行卸下。(袁庭堯攝)

臺灣基進張博洋前往高雄地檢署按鈴市長韓國瀆職。(袁庭堯攝)

罷韓團體在高市五福、中華路口懸掛的第二面廣告看板,30日11時50分遭屋主自行僱工卸下,臺灣基進張博洋也前往地檢署按鈴告市長韓國瑜瀆職。高市府工務局強調,該廣告物設置建物屬違建,本就不得懸掛廣告。原中正和平路口的廣告看板申請案,目前正審覈中。

28日罷韓團體在高市中正、和平路口懸掛一面罷韓大看板,工務局發文要求1日內卸下,29日見罷韓團體無動作,便動員警力維護、強力執法拆除,現場一度爆發挺罷韓民衆木棍企圖阻撓拆除行動狀況,遭警方勸離。

當天下午,罷韓團體隨即在五福、中華路口掛出另一面廣告,主打韓市府招商不力。工務局也隨後再度發出公文,指該地無申請廣告物許可限期在30日中午12點前自行拆除。工務局表示,該地點屬於違建,依法不得設置任何廣告看板。

面對懸掛看板一再失敗,臺灣基進新聞部副主任張博洋今日上午則到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市長韓國瑜瀆職。張博洋強調,韓國瑜只拆「不喜歡」的看板,過去一年來高雄各式競選廣告看板林立,唯獨只有罷韓的內容會被拆。

張博洋不滿工務局給予的期限太過短暫,認爲是選擇性執法。針對拆除行爲,張博洋認爲是市府大動作執法是企圖「嚇唬屋主及承包商」。

陪同律師孫少輔表示,告發韓國瑜的依據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刑法》第131條圖利罪。韓市府不但不迴避「反罷免」嫌疑,高效率的拆除動作更是圖利、反罷免的行爲。

孫少輔認爲,工務局拆除應按照告知、限期改善、補辦手續、罰鍰等流程循序漸進,不可直接拆除,更何況限期僅1天不到,此舉也違反《行政執行法》必要性、不即時執行的危險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