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軍團士官開BMW違規拒酒測 僵持1小時收18萬罰單

軍團士官開BMW違規酒測 僵持1小時收18萬罰單。(中時資料庫)

一名任職於陸軍八軍團南訓中心的29歲士官,昨(17日)清晨5點多開着一輛BMW轎車,在鳳山王明生違規右轉,遭員警攔查後進行酒測,但該名士官卻一再拒絕酒測,雙方路旁僵持超過一小時,最後警方當場開出拒測18萬元罰單,並查扣車輛,該名士官在早上11點前往醫院驗血,但酒精值爲0,陸軍仍將重懲。

據瞭解,該名士官在單位進行調查時,堅持否認自己有隱喻任何酒精性飲料酒類,但是說明自己在開車返回營區途中,一路有吃着檳榔,擔心吃檳榔也會產生酒精反應,所以纔會拒絕酒測。

陸軍第八軍團指揮部表示,所屬南區專長訓練中心下士休假期間,於昨(17)日清晨開車行經高雄市鳳山區王生明路段時,遭警攔查,惟馬員誤認嚼食檳榔會引發酒精殘值反應拒絕酒測,爲鳳山警方以「拒絕酒測」裁罰

第八軍團指出,馬員昨(17)日上午即主動前往醫院檢驗血液酒精濃度檢驗值爲0;惟涉拒絕酒測行止屬實,本部將依「刑懲並行」檢討重懲列汰,並援引爲例,持恆強化軍法紀教育,以杜類案。

根據新修正的「陸海空軍懲罰施行細則」,志願士兵因酒後駕駛交通工具而肇事者,得一次核予記大過三次,等同撤職離營。但因各級指揮官主官覈定記大過、記過或申誡時,只能核予一次或二次。新修正後的法條加入但書,志願士兵因酒後駕駛交通工具而肇事者,得一次核予記大過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