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兒子做孕母 英國祖母生下自己的「孫子」
▲英國婦人爲兒子當代理孕母所生下的孩子,引發撫養權及道德爭議。(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英國一名婦人應20歲的兒子要求,爲他當孕母產下了自己的「孫子」,4日經高等法院裁定,目前出生7個月大的男嬰可合法被老婦兒收養爲「兒子」,而非「兄弟」。
爲保護當事人隱私,法官泰斯拒絕透漏身分,僅表示當初兒子原想找另一位女親戚幫忙,但因爲對方身體狀況不適合只好找上自己的母親,幫忙懷他與另一名女子的精、卵子。
根據2008年的「人類受精與胚胎學法」,孕母所生的孩子必須交由「一對父母」收養,所以原本依法兒子是不能單獨撫養小孩的,但法官鑑於嬰兒跟男子有着「兄弟」的親戚關係,認爲此案例行爲並不構成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