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看「豬仔」日賺3000元!打工男「呷好道相報」助詐下場慘了

當時被控制的陳女機警傳訊求救,彰化警分局獲報後派員攻堅救下41歲的陳女,並逮捕詐騙集團成員。(本報資料照片)

詐騙集團在臉書社羣刊登徵才廣告,以高薪誘騙求職女子,並將被害人手機、銀行帳戶強行收走開設人頭帳從事洗錢等違反情事,並將被害人關押在旅館內限制自由。(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詐騙案件猖獗,手法日新月異,去年8月詐騙集團找來許男到汽車旅館幫忙看管被綁架的「豬仔」,能日領3000元,因爲好賺許男又找林男來幫忙,沒想到遭檢警盯上雙雙遭逮;近日彰化地院審理,許、林2人共犯詐欺取財罪2罪,分別判處許男有期徒刑1年5月、林男9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19日,以暱稱「楊立勇」、「偉傑」及「小郭」爲首的詐騙集團,在社羣網站張貼「輕鬆賺錢,工時彈性,包吃包住,1周賺數萬元」等徵才訊息,吸引吳女應徵,詐團要求其交付金融帳戶,就能有15萬元報酬,吳女得知後隨即前往臺中市某旅店交付帳簿,沒想到當場被軟禁在旅店內,還被限制外出跟使用手機,由35歲的許男看管。

判決書指,同年月24日,詐騙集團又以交付金融帳戶就能賺10萬元報酬,騙取陳女交付帳簿,再交由許男看管,許男先後將吳女、陳女帶至秀水鄉、溪湖鎮、彰化市等汽車旅館安置,還找來22歲林男一起「顧人」。

後來,吳女26日被釋放後,許男交付其2000元,並佯稱可至彰化火車站找「楊立勇」領取酬勞,但吳女到車站後根本找不到人,驚覺受騙憤而報警,同日警方也接獲陳女友人報案,循線在汽車旅館內找到許男、林男跟被害人陳女。

法官審理,許男有多項詐欺前科;林男看管期間未使用暴力手段,願與被害人調解但金額不合而未達成。審酌2人不思正當工作,參與詐欺,限制他人行動自由,破壞社會秩序等,將許男依共同詐欺取財罪2罪,各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1年5月;林男依共同詐欺取財罪2罪,各判處有期徒刑6月,合併執行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