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達B酒精濃度=2啤酒 釣蝦男「喝了上路」噴15萬

▲保力達B酒精濃度=2啤酒釣蝦男「喝了再上」噴了15萬。(圖/示意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一名莊姓男子高雄市旗津區釣蝦場飲用「保力達B」後騎車上路,因未戴安全帽員警攔檢,員警察覺其身上酒氣,對其進行酒測,測得吐氣含酒精量達0.05毫克,超過「安全駕駛法定標準」0.25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後遭法院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

食藥署表示,號稱「維他命提神飲」的維士比、保力達B等產品,真正名稱爲「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屬於「指示用藥」,須經藥師藥劑師指示使用。北區區中心科長吳明美表示,此類飲品的酒精濃度爲10%,相當於2瓶啤酒的濃度,只要喝1/4瓶、150c.c.,酒測植就超過0.15毫升,達開罰標準。

▲食藥署召開「105度1-3月份無照藥商聯合稽查計劃記者會。(圖/記者嚴雲岑攝)

爲了確保民衆不再把藥品當飲品,食藥署會同22縣市衛生局動員126人次舉辦「105度1-3月份無照藥商聯合稽查計劃」,總共稽查272家雜貨店檳榔攤、網咖、情趣用品店等業者,其中有64家業違規總裁金額高達108萬。

吳明美說,64家違規業者中,以檳榔攤44家最多、其次依序爲雜貨店19家、網咖1家。依據《藥事法》第27條規定,凡申請爲藥商者,應向縣市衛生主管登記,取得執照後方可營業違者可依同法第92條處3~200萬元的罰鍰。

北區區管中心專委魏廷任也提到,《藥事法》自2013年12月修法後,已將無照藥商的罰則從3~15萬提升至3~200萬,提醒無照業者千萬不要以身試法。若民衆在藥局以外的地方發現販售提神飲料,亦可向縣市衛生局檢舉,食藥署會再派人前往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