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彭振聲蓋「柯文哲甲章」是關鍵!黃𬀩瀚揭貓膩

彭振聲(右)3日提出抗告,理由竟模仿柯文哲(左),稱自己沒有都市計劃專業,網友傻眼熱議。(合成圖/示意圖/資料照)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臺北地院2日裁定無保請回後,目前檢方已抗告成功,今早北院重開羈押庭。媒體人黃𬀩瀚分析此案表示,彭振聲是柯文哲全身而退或是獲罪的關鍵,京華城案有三個關鍵的市長章,前兩次都是柯文哲親籤,而第三次是時任副市長彭振聲蓋市長的甲章,那關鍵就在於彭振聲蓋甲章時,有無請示柯文哲?若能證明柯文哲知道,「柯不可能全身而退」;但依柯的說法是不知道彭蓋甲章,惟蓋了前兩次,最後射後不理、完全不問,也是很奇怪。

黃𬀩瀚昨在政論節目《關鍵時刻》表示,彭振聲是高院發回更裁,甚至整個京華城案,柯文哲全身而退或是可能獲罪的關鍵。整個京華城案,有三個關鍵的柯文哲的印章,第一個是2020年4月15號成案,蓋的是柯文哲市長章、柯親籤;第二個是同年10月,確定準用容積獎勵,也是柯文哲蓋章;第三個關鍵的章就是2021年10月20日,時任副市長彭振聲蓋下市長的「甲章」,蓋這個章代表是市長授權、市長同意。

主持人劉寶傑直呼,柯文哲一直說自己不知道,但蓋下「柯文哲甲章」就代表柯文哲都知道?黃𬀩瀚指出,柯文哲前次能夠無保從地院離開,是因爲覈定840%容積率的真的不是柯本人,但前兩次都是柯文哲蓋章決行,第三次不是柯文哲蓋章決行,卻出現柯文哲的章,這就是貓膩了,而且2021年10月12號都發局就發公文,但等了8天才蓋市長章。

「決行欄寫了振聲,10月20日,蓋下臺北市市長柯文哲(甲)」,黃𬀩瀚直言,糾結和攻防的點就在這裡,彭振聲可能在羈押庭中沒有講這個,所以被收押,柯文哲無保高院發回更裁,可能是彭振聲有更多論述。高院認定柯文哲有積極介入京華城案,而非如柯所說全都不知道,那關鍵就是這個章。

黃𬀩瀚認爲,前面兩個章都是柯自己蓋、第三個章是副市長代行,但容積獎勵案副市長可以自己決行,彭振聲可能是要柯文哲一起負責,「那關鍵就在於彭振聲蓋甲章時,柯文哲有沒有被請示,如果有當面講、有紀錄證明柯文哲知道,柯文哲不可能全身而退」;而柯說自己今年才知道,代表不知道彭蓋市長章,但是到最後一關才射後不理、完全不問,也是有點怪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