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最早「這時間」能回家!黃𬀩瀚曝收押4大關鍵

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中)約於5日下午5時50分,被上銬押上囚車,移送臺北看守所。(資料照,黃世麒攝)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北院昨天重開羈押庭,裁定羈押禁見2個月。媒體人黃𬀩瀚表示,臺北地院兩位法官都認爲「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違法,所以在「幕僚提醒、明知違法、可能滅證、金流未明」的情況下,柯文哲被裁定收押,不過待北檢偵查結束,正式起訴之後,柯文哲就有機會解除羈押先行回家,等待一審判決。

法官指出柯文哲雖否認圖利、收賄,但坦認部分事實,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率予京華城是違背法令,仍「執意爲之,貫徹意志」,圖利沈慶京獲不法利益200餘億元,涉犯圖利罪嫌疑重大,且供詞與同案在押被告沈慶京、彭振聲、應曉薇3人均不一致,有串證之虞,裁定羈押。

黃𬀩瀚今在臉書發文,「面對問題,才能解決問題」,柯文哲遭到收押,支持者會激憤,不難想像。但不看裁定書、不問理由事證、不斷糾結「沒有找到金流,憑什麼抓?」的阿北支持者們,知道八年前臺北市廉政會移送李述德跟馬英九的時候,就是沒有金流、涉嫌圖利嗎?

黃𬀩瀚直言,這段時間以來,他的廣播節目以及各大媒體,早就反覆論述過多次,貪污治罪條例分「收賄」(七年或十年以上)跟「圖利」(五年以上)兩種不同的罪行。圖利不用金流,不用收賄,不用找到現金,光是「明知違背法律」使人得利,就是涉犯「圖利罪」了。

黃𬀩瀚提到,2016年柯文哲轄下的「臺北廉政會」,針對大巨蛋案移送馬英九與李述德的時候,就是以「涉嫌圖利」這條去送,不是收賄也沒有找到金流,網友可能不清楚,柯前市長一定明白,而李述德一審有罪被判九年。

黃𬀩瀚也說,京華城容積率不用糾結840%,因爲「給京華城20%容積獎勵」這件事,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的朱家毅法官,早已在裁定理由表明「客觀上確有違法」,二次羈押庭的呂政燁法官見解也是一樣。所以在「幕僚提醒、明知違法、可能滅證、金流未明」的情況下,柯文哲被裁定收押。

黃𬀩瀚也說,未來柯文哲的律師還可提抗告,就看高院接受或駁回,而待北檢偵查結束,正式起訴之後,柯文哲就有機會解除羈押,先行回家,等待一審判決,心存善念、盡力而爲;面對問題,才能解決問題。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