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醫療自主權 庭長:17歲有判斷力

吳嘉源爭取就醫權的勵志故事,被拍成紀錄片「人生的縫隙」,本月19日在板橋舉行巡迴映後座談,新北市長侯友宜送上手寫卡片寫「你的故事,足以成爲許多人的人生導師」。圖/新北市社會局提供

新北市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說,一般兒保機制與家防中心照顧對象多是兒虐個案,吳嘉源是因醫療權而安置的罕見個案,一一一年三、四月間由臺北地院裁定,是新北市第一例,也可能是全國首宗。新北地院家事法庭庭長黃繼瑜說,家事法庭處理選任特別代理人案件,實務上以遺產分割案居多,爲了醫療權上法院,確實罕見。

黃繼瑜表示,法律上父母與未成年子女有利益相反情況,依法不得代理時,可選任特別代理人,此案發動權是新北家防中心,送臺北地院受理,眼見嘉源治療計劃相當緊急,希望透過法律解套,法院評估當時嘉源已十七歲,有一定判斷能力,且明確表達想接受西醫治療,因此透過選任特別代理人機制,讓新北市長侯友宜擔任醫療特別代理人,讓嘉源的醫療自主及參與醫療決策的權利得到保障。

吳嘉源說,因爲長期住院,包含醫師、牀邊老師、藝術治療老師等都成爲他無話不談的朋友,期待上大學後能結交新朋友,也對交女朋友有憧憬。記者王慧瑛/攝影

「嘉源很勇敢、很謙虛、很努力。」黃繼瑜觀察,嘉源心理韌性很強,漫長治療過程艱辛磨人,仍展現樂觀正向一面,是不折不扣的生命鬥士。黃也提到,嘉源對學業自我要求高,也很有目標,當大家恭喜他錄取臺大生物機電工程學系,嘉源卻謙虛地說「我是備取第廿名擠上的,是運氣好」,讓人看到嘉源真誠、謙遜性格。

臺灣照顧管理協會榮譽理事長張淑慧說,莊婷、嘉源是彼此唯一的親人,一路相互依附、怨懟、拉扯,站在兒少最佳利益及確保生存發展權,臺大及公部門作法有理,可以理解莊婷媽媽受傷過,想用她信任的方法保護孩子,建議安排個別諮商及親子會談,才能解開這個相愛相殺的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