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巿電動機車汰購補助加碼 最高可享1.9萬補助

臺北市民汰購電動機車,共可享1.9萬補助。(本報資料照片

爲推廣綠能運具臺北市政府環保局4日公佈「110-112年電動機車補助計劃」,恢復對臺北市民購買電動機車加碼補助,每年預計投入約1.56億元補助汰購或新購電動機車,結合中央環保署經濟部)補助後,新購電動機車最高可獲1.1萬元補助,汰舊換新方式購車最高可獲1.9萬元補助。

臺北市首開地方政府先例,一口氣公佈三年期的補助辦法,有別於過往地方政府補助辦法年年變、看預算吃飯、公佈時程拖延等狀況,造成電動機車市場的混亂,影響民衆購車意願。電動機車業者認爲,北市府此舉有助電動車銷售穩定與產業發展,更可望起帶頭效應,讓其他五都與地方市政府跟進。

臺灣智慧移動產業協會(SMAT)秘書長郭錦程認爲,臺北市長柯文哲多次強調,未來將在臺北市大力推廣電動公車與電動機車,顯示柯市長了解到「運具電動化」已經是全球潮流趨勢,臺北市急起直追,這將是臺北市民之福。

郭錦程表示,非常感謝臺北市在六都中拔得頭籌,率先宣佈臺北市民直接新購電動機車將享有4,000元的補助,汰購電動機車的臺北市民更可以取得9,000元的補助。也就是說臺北市民新購電動機車共可享有1.1萬元補助,汰購電動機車共可取得1.9萬元補助,讓臺北市民可以趁農曆年前安心選購,不必因爲擔心補助金額而猶豫不決。

北市政府表示,因應2050年全球淨零排碳及運具電動化潮流,加速減碳及持續改善空氣品質,並以2030年PM2.5達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值10μg/m3爲目標,環保局公告「110-112年電動機車補助計劃」,每年預計投入約1.56億元補助汰購或新購電動機車,盼藉此淘汰老舊機車及加速運具新能源化,期能促成民國112年電動機車佔比達12%以上,119年佔比達30%以上。

北市府指出,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者,新購或汰購還可再額外加碼1萬元補助,總計三年共將提供7.95萬輛電動機車補助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