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三孩家庭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整爲70萬元

央廣網北京9月21日消息(記者門庭婷)近日,北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在提高無房繳存人租房提取額度方面,取消市縣劃分標準,即單身職工統一調整爲900元/月·戶,已婚職工統一調整爲1500元/月·戶。另多子女家庭如實際租房支出超過租房提取額度的,可按實際租房支出提取。

同時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即單身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由45萬元調整爲50萬元,已婚職工最高貸款額度由55萬元調整爲60萬元。屬多子女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的,生育二孩家庭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整爲65萬元;生育三孩家庭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5萬元調整爲70萬元。

通知還提到,大力支持繳存人購買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爲15%。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由必須連續按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調整爲必須連續按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

此外,調增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計算範圍,在原基礎上將“個人賬戶餘額”計入可貸額度。如屬申請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可自申請貸款時往前追溯1年內其租賃住房、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的住房公積金,一併納入個人賬戶餘額關聯計算貸款額度。

辦理非銷戶提取的,除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貸人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須保留6個月繳存額,以及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月對衝還貸的繳存人之外,其餘辦理非銷戶提取的繳存人,提取後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由原來保留1個月的繳存額調整爲保留不低於100元的繳存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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