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臺房地產廣告發布指引 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等承諾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佈《北京市房地產廣告發布指引》、《北京市金融投資理財類廣告發布指引》的通知。

其中,《北京市房地產廣告發布指引》分爲適用範圍、發佈要求、負面清單、不適用的情形4部分內容。其中明確10項禁止在房地產廣告中出現的內容,包括不得含有"房價年增長XX%以上""年租金高於該地段平均水平XX%""投資收益保持在XX%以上"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內容;不得含有“XX分鐘到達某地標建築”等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的內容;不得含有“買房能落戶”等能夠爲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事項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