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佈3起擾亂旅遊市場案件:涉京粵國際、中鉑旅行社
中新經緯3月18日電 “北京文化綜合執法”微信號18日消息,今年以來,北京旅遊市場“虛假宣傳”等問題舉報量有所上升,部分遊客通過抖音、小紅書等網絡平臺報名來京旅遊,在旅遊行程中出現了旅行社不履行合同、強制購物等違法行爲。對此,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緊盯旅遊市場秩序,高壓嚴打各類涉旅違法行爲,陸續查處了多起擾亂旅遊市場秩序違法案件。
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公佈了3起擾亂旅遊市場秩序違法案件。
案例一:北京京粵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違反旅遊合同約定,造成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不採取必要補救措施案
2024年2月12日,總隊收到大量關於北京京粵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不履行合同,造成遊客大面積滯留的舉報。總隊及時採取處置措施,第一時間當面約談該旅行社法定代表人,責令其立即妥善安置滯留遊客。2024年2月13日,總隊對該旅行社立案調查。經調查,該旅行社的行爲違反了《旅行社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構成了旅行社違反旅遊合同約定,造成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不採取必要補救措施的違法行爲,總隊依法對該旅行社作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導遊矯某某進行導遊活動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案
2024年2月13日,總隊接到羣衆舉報稱,導遊矯某某在帶團過程中,涉嫌存在進行導遊活動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的行爲。總隊在對矯某某調查過程中,確認涉案旅遊團系北京衆程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委派矯某某擔任導遊。2024年2月19日,總隊以涉嫌委派的導遊人員進行導遊活動中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或者與經營者串通欺騙、脅迫旅遊者消費爲由,對該家旅行社立案調查。通過依法取證和調查,該導遊及旅行社的行爲違反了《導遊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5項規定,對涉案旅行社做出罰款3萬元,責令停業整頓3個月的行政處罰,對該案的直接責任人導遊矯某某作出罰款5000元,暫扣導遊證3個月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北京中鉑旅行社有限公司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旅遊者案
2024年2月20日,總隊在日常網絡巡查中,發現一條關於北京中鉑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虛假宣傳線索。對此,總隊當日對該家旅行社涉嫌存在旅行社虛假宣傳,誤導旅遊者的違法行爲進行立案調查,經查,該旅行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其行爲構成虛假宣傳,總隊依法對該旅行社作出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責任人處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表示,下一步將繼續緊盯線上旅遊市場,對旅行社違規前端獲客、虛假宣傳、催客逼單、不籤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爲,會同多部門開展持續性專項打擊,對因虛假宣傳、誘騙購物、強制消費等造成團隊遊客滯留、引發嚴重後果的,總隊將會同相關部門迅速查處,嚴厲打擊,全力保障“五一”小長假和暑期首都旅遊市場安全有序、繁榮穩定。
同時,北京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總隊提醒來京遊客,在通過網絡報名參團時:一是關注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定期對外公佈的《北京市旅行社投訴量前十名單》中的旅行社,去選擇一些誠信度高、信譽較好的正規旅行社。
二是在通過短視頻、社交軟件等網絡平臺報名參團時,不要輕易相信前端旅遊“推介師”“定製師”和所謂“避坑攻略”做出的虛假承諾,對使用絕對用語、模糊概念、言語誤導、低價招攬等情況注意甄別並保留證據,便於發生糾紛時投訴舉報。
三是在出發前,要與組團社簽訂旅遊合同,並問明地接社信息,避免抵京後非法轉團、拼團的發生。在行程開始前,看清合同《補充協議》內容,尤其注意“遊客對合同的解釋已完全知悉”“預約服務項目均不可退換”“某某費用均由遊客承擔”等約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