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一賓館被開“10萬元反恐罰單”

住賓館需要登記身份信息,這一點無論對賓館方還是住宿人都是最基本的要求。4月22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市公安局獲悉,近日西城區一賓館經營者心存僥倖,明知故犯,最終收到了“10萬元反恐罰單”。

近日,西城公安分局按照北京市公安局“捍衛·2024春夏平安行動”整體部署對轄區旅館業開展安全隱患檢查,過程中發現某賓館存在未按規定如實登記住宿旅客信息的情況。而這樣一個問題該賓館已不止一次出現,就在去年8月其已因出現同樣的情況被嚴肅批評,並被西城公安分局責令整改。沒想到幾個月過去該賓館再次出現相同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爲,屬拒不改正。

西城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之規定,對該賓館處以罰款10萬元的處罰,並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處罰。

警方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規定: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執行實名登記規定、配合開展實名登記是相關經營者和每一名公民應盡的法律責任和義務。相關經營者要引以爲戒,嚴格執行反恐防恐法律法規。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王浩雄

編輯/朱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