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市場》樺晟違反重訊規定 櫃買開罰10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樺晟電子公司前因負責人發生存款不足退票,該公司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發佈重大訊息,已於113年2月26日處以違約金新臺幣3萬元,今該公司於2月29日再次發生負責人存款不足退票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發佈重大訊息,櫃買中心爰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臺幣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