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市場》騰雲違反重訊規定 處違約金2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騰雲科技服務公司董事會於111年5月27日有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情事,惟未依規定於時限內發佈重大訊息,核有缺失,櫃買中心爰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62條規定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臺幣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