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股》騰雲違反重訊規定 遭罰2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騰雲科技服務公司之子公司於111年3月19日委由關係人進行辦公室修繕工程,系屬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之情事,惟未依規定於時限內發佈重大訊息,核有缺失,櫃買中心爰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62條規定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新臺幣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