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興違反重訊規定 遭罰150萬

證交所表示2月24日如興公司法人董事偉豪投資公司改派代表人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及「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惟如興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及內部人新就(解)任資訊,已違反前揭規定。

證交所表示,將請如興7月25日前赴證交所召開記者說明會,倘如仍未清楚說明,得按次處以5萬~500萬元之違約金,至辦理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