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嗆「不能生」還趕出家門 悲催女隱忍12年!怒離無良夫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在2011年結婚,不料,阿國性格暴烈,動輒用三字辱罵她,甚至家暴並把她趕出家門,還對外嗆她「不能生」,小萱身心受創、苦不堪言,加上阿國幾乎沒收入,全靠小萱獨力負擔,阿國還在外積欠大筆債務,也都是小萱代爲償還,小萱隱忍12年後終於受不了,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阿國以擔任宮廟住持爲職業,但宮廟運作是仰賴信徒等人捐香油錢,但收入卻連日常開銷都無法負荷,阿國近乎沒有任何收入,雙方的家用如房租、生活費等,均由她單獨負擔,阿國不僅未分擔,甚至要求她拿錢補貼宮廟開銷。

小萱指出,阿國婚前在外積欠大筆債務,導致婚後常有討債公司上門,讓她不堪其擾,不得不協助還債,多年來已幫還款60多萬元,她的月薪僅2萬多元,根本無法負擔,不得不用信用卡預借現金、信用貸款等方式籌措款項苦撐,迄今積欠約80多萬元,且近日不斷遭銀行催討,讓她根本無法喘息。

小萱還指控,他們後來搬家,阿國竟未經她的同意,擅自將前女友接到家中居住,絲毫不顧她的感受。她有一次不慎在家中跌倒骨折,手術住院10天,阿國雖曾探視,但並未照料她,僅坐在一旁滑手機、看電視,用餐時間也未協助購買餐點,甚至還要她向醫院訂餐給他吃。

小萱憤怒地表示,阿國明知她爲了支應家用等,早已負債累累,無力負擔手術住院的醫療費用,在她出院當天,阿國竟「兩手空空」出現,要她自行想辦法負擔醫療費用,她不得不臨時拜託親友借款,否則無法辦理出院。

後來雙方分居後,她仍多次返家探視,但阿國卻從未關心她的生活,對她漠不關心,雙方已無情感交流。當她提出協議離婚請求時,阿國同意也簽署協議書,顯見雙方已無維繫婚姻的意願,但協議書上欠缺1名見證人,阿國又未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導致婚姻關係仍存續。

法官認,阿國所爲對小萱造成身心之痛苦,經濟上之困窘,已逾越夫妻通常所能忍受的程度,嚴重侵害小萱人格尊嚴,動搖夫妻間誠摯之基礎,實已達不堪同居虐待之程度。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請求判決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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