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爆國中男性侵女同學 校方未通報?

臺北市長蔣萬安(右)昨赴市議會總質詢,議員陳怡君(左)爆料北市學校隱匿校園性侵害案件。圖/取自議會直播網站畫面

北市某國中女學生5月14日被男同學拖到廁所性侵,議員陳怡君昨在議會總質詢出示被害人驗傷單,並批校方未校安通報,市長蔣萬安昨下令即刻調查。教育局指出,校方於規定24小時內校安通報,也請輔導老師提供學生輔導諮商。

陳怡君指出,女學生被男同學拖到廁所,企圖用生殖器進入她下體,女同學很害怕大喊不要,男同學生殖器雖沒有進入,改爲蹭大腿周邊,隨後指侵得逞;當時發生在校內,學校老師卻知情不報,只因男同學家長擔任教職相關的會長,可能背後有點勢力,導致學校不敢或故意隱匿,沒有校安通報。

她說,婦幼警察隊開出的報案受理單,發生時間是5月14日,受理時間是5月15日,因爲女同學第一時間有跟老師講,卻沒人理她,回家爸媽看她不對勁,全臉發白,嚎啕大哭,阿公本來要帶她去看醫生,以爲發燒生病,後來才發現是在學校被男同學欺負了。

陳怡君指出,醫院開出驗傷診斷書,是以「生殖器在外部摩擦」,女學生家長向她反映,男方家長還企圖用金錢解決這件事。教育局長湯志民表示,學生有性騷擾、性侵害,依規定學校知悉要在24小時內通報,有傷害應該在2小時做緊急通報。

蔣萬安表示,這案子會請教育局即刻調查瞭解,依規定校內發生疑似性侵,要即刻通報,這如果屬實沒有通報,是嚴重的違失,會依法懲處。

北市教育局表示,該案5月14日晚間家長報警後,有嚮導師反映,學校5月15日上午接獲訊息後,已於規定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也請輔導老師提供學生輔導諮商,已開性別會議決議受理,外聘3位委員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