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女公務員出軌人夫上司 ! 法官揪1點咬定人妻「拋家棄子」

一名於國立大學任教的丈夫,懷疑妻子出軌與上司大搞婚外情,憤而提告並求償100萬元;一審時,楊男敗訴,高等法院則認妻子「拋家棄子」,判賠確定。(圖:shutterstock / 達志)

於北市府任職的一名女公務員,遭丈夫指控與上司密切來往,不僅多次搭乘順風車,甚至還在清明連假時謊稱要享受僞單身生活,卻是奔赴醫院照顧進行開刀手術的上司,憤而提告妻子、上司賠償100萬元。一審時丈夫敗訴,經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上司繞路接送女下屬上下班,甚至讓女下屬在清明節「拋家棄子」前往照顧上司,顯見兩人關係已逾正常男女關係,因此改判應連帶賠償30萬元。

丈夫主張,他與妻子在2008年結婚,育有兩名婚未成年孩子,迄今結婚已10多年之久,婚姻生活美滿。不過妻子卻在北市府上班期間與上司偷偷交往,且不顧反對,並自2021年9起至隔年6月間,多次搭乘上司的順風車上下班,甚至還在清明連假時一起出遊。

對此,丈夫進一步控訴:「妻子在清明連假時獨自出遊,說是要享受僞單身生活,但事實卻是前往臺大醫院陪同上司進行開刀手術,還照顧他的生活起居,5月又再陪上司回診。」同年6月22日夜晚,丈夫稱他還在住處附近的道路上,直擊妻子在車上與上司單獨相處,二人還將前擋風玻璃以遮陽錫箔墊遮蔽;待他上前敲打車窗,妻子竟下車阻擋,而上司則趁嫌隙脫身離去。

妻子則表示,她和上司僅順路接送上下班,且上司也接送另一名女同事,屬於共乘行爲,兩人私下不曾相約其他接送行爲,更無任何親暱之舉。

上司甚至辯稱,由於罹癌開刀,期間行動不便,需要協助購買醫療用品及餐食,因此向女下屬予以每日2千元的酬金,作爲照顧的答謝。妻子也強調,至於換藥、擦澡等需要肌膚接觸的招呼,均由護理師或李男自行處理,出院後也並未有居家照顧的舉動。

妻子也表示,「上司坐輪椅行動不便時,其他同事見狀也會幫忙他上下班或是回診,而非她一人包辦。」至於丈夫所指控她在車上與上司獨處一事,她表示並未以遮陽錫箔遮掩,二人也無逾越一般同事、朋友的正常關係。

上司則迴應,他與女方僅爲單純的同事和朋友關係,順路載送女方以及另一女同事,上下班也未有親密舉動,後來因爲自己罹癌住院,所以請求女下屬協助照顧,但她並未經受換藥、擦澡等護理行爲。

臺北地院一審,判處丈夫敗訴。高等法院審理,經查發現上司繞路接送許女上下班,另衡量她在清明節時向丈夫佯稱獨自出遊,卻拋夫棄子前往臺大醫院陪同上司住院手術,顯見二人關係匪淺,已逾越一般社會男女同事、朋友社交之分際。

高院指出,綜上所述,且夫妻二人去年1月間和解離婚,顯見上司與女下屬來往密切,已經侵害丈夫的配偶權,情節重大,改判2人應連帶賠償楊男30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