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曠課不列獎懲 師大附中撤銷583支警告

教育部近年逐步限縮學校可記警告的範圍,北市師大附中在這學期就因曠課制度的改變,撤銷了583支警告。(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教育局公佈109學年度北市高中學生獎懲人數,高中有41.03%的學生曾被記警告;高職則有64.95%的學生曾被記警告;不過,教育部近年逐步限縮學校可記警告的範圍,北市師大附中在這學期就因曠課制度的改變,撤銷了583支警告。

北市教育局統計,109學年度高中部分記出3914支大小過、記出9萬6521支警告;在高職記出7792支大小過、6萬1841支警告,共有64.95%的高職生都有被記警告的紀錄。

最常被記警告的原因包括「逾期請假」、「作業遲交」、「上課使用手機」等情形,老師記警告的風格也不同;有學生認爲,高中生已是能自律的階段,有些老師甚至什麼都要記警告,根本有失比例原則。

近年教育部在服儀和早自習放寬標準,也限縮了學校可記警告的範圍,教育部的「學生獎懲規定常見錯誤態樣」也提到「曠課」行爲屬學生學習評量範疇,無須特別列入學生獎懲要件規範,因此,師大附中109學年度就撤銷了因曠課記出的583支警告。

此外,高中申訴及再申訴新制上路後,大幅降低學生申訴門檻,學生對於老師所記的警告或大小過有不滿,都能提起申訴或再申訴,不過,部分家長認爲,學校的教育就是希望讓孩子能夠變好,孩子不對當然就需要懲罰,現代的學生愈來愈有主見,也讓老師愈來愈管不動學生。

有家長指出,孩子在學校犯錯,只是記過或警告,未來出社會,犯下大錯是不能被原諒的,甚至還有觸法的可能,在學校遵守校規,就像出社會遵守法律,學生可申訴沒問題,但是否爲正當的理由,這點值得去思考。

就讀松山高中的賴同學指出,學校有許多不合理的規範,有時候被記警告或記過都覺得莫名其妙,有了這樣的制度,學生能爭取自己的權益,而不像過去想要申訴卻求助無門。